
老法庭位于宿迁市八一路南侧,始建于1979年,是宿迁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近代司法建筑遗存,该建筑承载着宿迁司法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忆,见证了当地法治建设的重要历程,作为近代司法体系的实物见证,老法庭在建筑风格与结构上体现了特定时代的设计理念与建造技术,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其保存对于了解宿迁城市发展变迁、探究地方司法制度演变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是宿迁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加以保护与传承。
1979年建八一路南侧,宿迁近代司法建筑遗存

在宿迁这座城市的肌理深处,有一些建筑不声不响地站在那里,像一位沉默的老人,不争不抢,却把几十年的光阴都刻进了砖缝和墙皮里,八一路南侧那座建于1979年的老法庭,便是其中之一,它算不上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被列入什么重点文物保护名录的显赫头衔,但如果你真正走近它、了解它,就会发现这座建筑身上承载的东西,远比它的外表要厚重得多。
说起宿迁的司法建筑史,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个冷门话题,毕竟在大众印象里,宿迁更为人熟知的是项王故里、是洋河酒、是骆马湖的碧波,但一座城市的法治文明进程,往往就藏在那些不起眼的老房子里,这座老法庭,恰恰是宿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本世纪初这段司法发展历程的一个实物见证。

1979年,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改革开放的大幕刚刚拉开,整个国家都在从一场浩劫中慢慢苏醒,法制建设被重新提上日程,公检法系统开始恢复和重建,宿迁当时还属于淮阴地区管辖,县级司法机关的办公条件相当简陋,在这样的背景下,八一路南侧这块地上,一座新的法庭拔地而起,说是"新",其实放在今天来看,不过是几排砖瓦结构的平房,外墙刷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灰白色涂料,窗户是木质框架配玻璃,屋顶铺着机制瓦,但在当时,这已经算是相当体面的司法办公场所了。
我第一次注意到这座建筑,是在几年前做宿迁城市历史建筑调研的时候,那天阳光很好,我沿着八一路慢慢走,路过一片已经有些破旧的建筑群,其中一栋房子的门楣上还隐约能辨认出"人民法庭"几个字,字体是那个年代常见的宋体,笔画端正,透着一股庄重,我站在门口看了很久,心里涌上来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不是震撼,而是一种踏实的亲切,这种建筑不需要你仰望,它就在你身边,在你每天经过的街道上,安安静静地待着。

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这座老法庭属于典型的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公共建筑风格,平面布局方正,功能分区明确,审判庭、办公室、档案室各有各的位置,墙体用的是实心黏土砖,厚度够,隔热隔音效果在当时算是不错的,审判庭的层高比普通房间要高出一截,这是为了营造一种庄严感——虽然以今天的标准来看,那个层高也不过三四米,但在当时的设计理念里,已经是刻意为之了,地面是水磨石的,磨得光亮,走上去能映出人影,这种材料在那个年代的公共建筑中非常普遍,耐用、好打理,而且有一种朴素的美感。
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建筑的选址也颇有讲究,八一路是宿迁城区的一条主要干道,南侧这一片在七十年代末已经是相对成熟的城区了,把法庭建在这里,一方面方便群众诉讼,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司法机关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定位,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司法便民"的口号,但这种选址本身就是一种朴素的便民意识。

在这座老法庭里,曾经审理过多少案件,我没有办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数字,但从一些老法官的回忆中,可以拼凑出一些片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宿迁的基层司法工作任务很重,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经济纠纷,各种类型的案子都要在这里过一遍,那时候的法官骑着自行车下乡调查取证是常事,法庭的条件虽然简陋,但办案的认真劲儿一点不含糊,有位退休的老法官跟我说过,他年轻时在这座法庭里工作,夏天没有空调,就靠几台电风扇和一盆凉水降温;冬天没有暖气,就生个煤炉子,烟熏火燎的,但大家都习惯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我听着却觉得鼻子有点酸。
这座建筑之所以被称为"近代司法建筑遗存",并不是因为它有多古老——1979年距今不过四十多年,严格来说算不上"近代",但在宿迁的司法建筑谱系中,它确实是现存较早的一批专业司法建筑之一,后来随着城市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宿迁的法院系统经历了多次搬迁和扩建,很多早期的办公场所都已经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这座老法庭能够留存下来,本身就有一定的偶然性,据说在某次城区改造中,它差一点就被列入拆除名单,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保留了下来,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说法不一,但结果是好的——它还在那里。

从城市记忆的角度来说,这座老法庭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是一座建筑,它是一代人的工作场所,是无数当事人走进走出的地方,对于那些曾经在这里打过官司的人来说,这座房子可能承载着他们人生中某段重要的记忆——也许是一场离婚诉讼,也许是一次债务纠纷的调解,也许是一桩刑事案件的审判,这些记忆是私人的、具体的,但汇聚在一起,就构成了一座城市法治生活的底色。
我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宿迁的老城区,像这样的"非著名"历史建筑其实还有不少,它们没有被精心修缮,也没有被打造成什么文化景点,就那么自然地老去,墙皮剥落了,窗户换了,有的地方加建了小棚子,有的地方被藤蔓爬满了,但正是这种不加修饰的状态,让它们显得格外真实,它们不是被供起来的"遗产",而是还活着的、还在被使用的、还在跟这座城市一起呼吸的建筑。
我也必须诚实地说,这座老法庭目前的状况并不算好,年久失修是显而易见的,部分结构已经出现了老化的迹象,如果任由它继续这样下去,再过十几二十年,可能就真的撑不住了,作为一个研究地方建筑史的人,我觉得有必要呼吁一下对这类建筑的关注和保护,保护不一定意味着要把它修成崭新的样子,修旧如旧"地维护一下,让它能够继续存在下去,就已经是最好的保护了。
有人可能会问,一座1979年建的普通砖瓦房,有什么保护的必要?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我的回答是:每一座建筑都是时间的容器,它装着那个年代的技术水平、审美观念、社会需求和生活方式,当我们把它拆掉的时候,我们丢掉的不只是几面墙、几块砖,而是一段无法复原的历史信息,更何况,对于宿迁这样一座正在快速发展的城市来说,留住一些"旧"的东西,才能让"新"的东西有根可循。
八一路南侧的这座老法庭,就像一本摊开在街边的旧书,你不一定会特意去翻它,但它就在那里,等着某个有缘人停下脚步,读上几页,它不喧哗,不张扬,但它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我最后一次去看它的时候,是一个秋天的傍晚,夕阳把整条八一路染成了暖黄色,老法庭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对面的墙上,门口坐着几个下棋的老人,棋子落在石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座建筑最好的归宿,也许不是被围起来当展品,而是继续这样——被生活包裹着,被时间浸润着,安安静静地做它自己。
这就是宿迁八一路南侧那座老法庭的故事,它不宏大,不传奇,但它真实,而真实,有时候比什么都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