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2001年2001.05.10 【实施日期】2001.05.10 法规分类部门规定 文化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文物收藏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是二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是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是一般文物。

一、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我国各历史时期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历代生产力发展、生产技术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5)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反映中外关系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外侮、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作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以及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各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和宗教信仰;

(九)中国古代书籍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善本;

(10)反映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导人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烈士、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1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果、重要领导人、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代表性文物;

(13)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与中国共产党和其他现代党派和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华侨和其他社会名人有关;

其它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二、二级文物评级标准

(一)反映我国各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会历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能够解释某一历史问题的考古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集体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料珍贵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九)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重要文物;

(10)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果、重要领导人、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和其他近代党派、团体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等社会名人的重要文物;

(十二)其它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三、三级文物评级标准

(一)反映我国各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个时代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历史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反映考古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

(五)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作品;

(七)古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八)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文物;

(9)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果、重要领导人、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文物;

(十)反映中国共产党和其他近代党派、团体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等社会名人的重要文物;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十一)其它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四、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我国各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二)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一定价值的古籍、资料等。

(五)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具有一定价值的;

(六)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具有一定价值的;

(七)其它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5、博物馆、文物单位等相关文物收藏机构可以根据本标准对其文物收藏进行选择和分级。当社会上其他散落的文物需要分级时,可以执行。

六、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解释。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示例

1、玉石器时代准确,质地优良,在艺术和工艺上具有特色和特殊重要价值;具有准确的出土地点,具有雕刻、记忆、识别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代表性作品,可代表考古学文化类型、地区或车间的突出成就;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

2、陶器代表考古学的一种文化类型,其造型和装饰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有确切的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三色作品具有优美的造型、华丽的色彩和特别重要的价值;紫砂器是古代和现代著名艺术家手中的代表性作品。

3、瓷器时代的准确性在艺术或技术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可作为年龄或确切出土地点的代际标准;造型、装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代表作;著名瓷器、历代官窑、民窑的代表作。

4、铜的形状和精美的装饰可以代表一定时期的工艺铸造技术水平;有确切的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或书法艺术水平高的;在工艺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5、铁制品在我国冶铸锻造史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具有明确出土地点和特殊重要价值的铁制文物;铭文、错金银、镶嵌等精湛工艺的古代器具;历代名人使用的铁制历史遗物,或与重大历史事件直接相关。

六、金银器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装饰非常精致,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时间、地点准确或著名,可作断金银产品的标准。

七、漆器代表一定历史时期典型的工艺品种和特点;造型、装饰、雕刻工艺水平高;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八、雕塑造型优美,时代准确,或有问题记录,金属、玉、石、木、泥、陶瓷、绘画、牙骨等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艺术风格的雕塑作品。

9、石砖时代较早,具有代表性的石砖;刻有年度或业主记忆的雕像碑,可作为断代标准;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表情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术精湛、内容丰富的肖像石;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纪念碑墓志;文字或装饰精美、历史艺术价值重要的砖瓦。

10、元代以前书画比较完整;唐代以前有一本完整的年度写本;宋代以前有作者或年龄,书法水平较高;宋元时期著名或无名的艺术水平较高;历代名人手写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明清以来特别重要的艺术流派或著名书画家的精品。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

十一、古砚时代准确,质地好,遗迹稀少;造型和装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工艺水平高的端、涉等四大名砚;出土地点准确,或流传有绪,制作精美,保存完好,可作断代标准;历代重要历史人物使用过或题铭价值高;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十二、甲骨所记内容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龟甲、兽骨相对完整;刻字精美或有特色,可起断代作用。

十三、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官方私密印章、印章、封泥牌;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代表人物的代表作。

十四、硬币在中国硬币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十五、牙角器时代准确,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以及历史悠久的象牙制品。

16、竹木雕时代准确,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竹木雕工艺史上风格独特,可作为断代标准;制作精美,工艺水平高;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17、元代以前(含元代)的木制家具和精美的冥具;明清家具由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梨、乌木等珍贵木材制成,造型优美,保存完好,工艺精良;明清时期制作精美的装饰家具;明清时期和现代名人使用或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家具。

珐琅时代准确,特色鲜明,造型、装饰、釉色、工艺水平高。

十九、织绣时代,产地准确;能代表历史时期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不同织绣品种的典型实物;色彩艳丽,装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特色;著名织绣工匠的代表作。

20.古籍善本元前的碑文、写本、印本;明清时期著名学者、收藏家撰写或整理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重要价值的稿件和抄本;明清时期著名学者、收藏家、具有重要学术资料价值的印本和抄本。

21.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个拓片和罕见的拓本;初拓精本;原物重要,已丢失,清代或现代拓本很少流传;明清时期的精拓套帖;清代和清代以前有历代名家重要题词的拓本。

在武器发展史上,武器可以代表一个历史阶段的军事水平;用于重要战役或事件;历代名人使用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武器。

二十三、邮品反映了清代、民国、解放区邮政历史,存量稀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邮票和邮品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24四、文件、宣传材料反映了重大历史事件内容重要,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正式文件或文件原稿;传单、口号、海报、号码、好消息;证书、奖章、纪念章等。

二十五、档案文件反映了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土地、人口、领土变化、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事迹、重要历史人物事迹,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26.中国共产党著名领导人、民主党领导人、爱国华侨领袖、社会活动家具有特殊重要价值的手稿、信件、题词、题词等。

注:二、三级文物定级标准的例子可以按一级文物定级标准的例子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