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制度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保证理想的社会道德秩序和完善的建筑体系,往往制定出一套典章制度或法律条款,要求按照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差别,来确定其可以使用的建筑形式和规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国古建筑等级制度。

中国古建筑制度化的特点  第1张

中国古建筑制度化的特点  第2张

中国古代建筑等级制度——历代规定

周代

据先秦史料,周代王侯都城的大小、高度都有等级差别;堂的高度和面积,门的重数,宗庙的室数都逐级递降。只有天子、诸侯宫室的外门可建成城门状,天子宫室门外建一对阙,诸侯宫室门内可建一单阙;天子宫室的影壁建在门外,诸侯宫室的影壁建在门内;大夫、士只能用帘帷,不能建影壁。天子的宫室、宗庙可建重檐庑殿顶,柱用红色,斗、瓜柱上加彩画;诸侯、大夫、士只能建两坡屋顶,柱分别涂黑、青、黄色。椽子加工精度也有等级差别。

汉代

汉代除宫殿有阙外,重要官署和官吏墓前也可建阙:皇帝用三重子母阙,诸侯用两重,一般官吏用单阙。皇帝宫殿前后殿相重,门前后相对,地面涂赤色,窗用青琐文;宫殿、陵墓可以四面开门。其他王公贵族的宅、墓只能两面开门。列侯和三公的大门允许宽三间,有内外门塾。

唐代

据不完全的唐《营缮令》资料,唐制仅宫殿可建有鸱尾的庑殿顶,用重藻井;五品以上官吏住宅正堂宽度不得超过五间,进深不得超过九架,可做成工字厅,建歇山顶,用悬鱼、惹草等装饰;六品以下官吏至平民的住宅正堂只能宽三间,深四至五架,只可用悬山屋顶,不准加装饰。从其他史料得知唐代城门也有等级差别:都城每个城门开三个门洞,大州正门开两个门洞,县城开一个门洞;城中道路宽度也分级别。

中国古建筑制度化的特点  第3张

宋代

宋代营缮制度限制更严。除庑殿顶外,歇山顶也为宫殿、寺庙专用,官民住宅只能用悬山顶。木构架类型中,殿堂构架限用于宫殿、祠庙;衙署、官民住宅只能用厅堂构架。城市、衙署也有等级差别,国家特建祠庙也有定制,与一般有别。

明代

明代建国之初,对亲王以下各级封爵和官民的第宅的规模、形制、装饰特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颁布禁令。公、侯至亲王正堂为七至十一间(后改为七间)、五品官以上的为五至七间,六品官以下至平民的为三间,进深也有限制。宫殿可用黄琉璃瓦,亲王府许用绿琉璃瓦。对油饰彩画和屋顶瓦兽也有等级规定。地方官署建筑也有等级差别,违者勒令改建。

清代

清代与明代的建筑等级制度大致相同:亲王府门五间,殿七间;郡王至镇国公府都是门三间,堂五间,但在门和堂的重数上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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