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自1985年中国政府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有效保护了世界遗产资源,提高了遗产的知名度,推动了遗产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然而,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不切实际,缺乏研究,有遗产申请过热的倾向;有些地方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也非常突出。现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通知

一是深刻认识保护世界遗产的意义。中国有40处世界遗产,位居世界第三,已成为世界遗产大国。世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既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荣誉,又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责任。建立世界遗产的目的是保护和继承全人类共同的自然文化遗产,促进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利用,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目前,世界遗产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保护状况将越来越受到重视。要深入学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精神,深刻理解保护世界遗产的意义,始终把世界遗产保护放在首位。要从全局出发,提高认识,端正目的,进一步增强世界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世界遗产的科学保护。

二、科学推进申报工作。目前,我国正处于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部分地方对世界遗产申报的热情空前高涨。同时,世界遗产评选标准更加严格,审查程序更加规范,批准的项目比例逐年下降,世界遗产申报越来越困难。因此,深入了解世界遗产申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学习世界遗产规则和国际实践,加强与世界遗产法规、信息、技术相关国际组织的沟通,参与世界遗产国际交流活动,形成良性互动、协调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申报管理,有序开展世界遗产申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推进,防止作为政绩项目一哄而上。

三、依法开展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城市园林的相关保护管理规定,通过法制、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增强绩效意识,提高绩效能力,切实维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探索完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制定和实施各项保护措施,严格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文化景观保护。保护遗产地居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世界遗产地定期报告,提高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严格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世界遗产资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通知

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积极宣传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成果。世界遗产正地宣传世界遗产,对恶意炒作、虚假报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积极宣传和倡导正确的世界遗产保护理念,引导全社会理性了解世界遗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形成有利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5、加强能力建设。各级主管部门和遗产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门票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世界遗产保护资金,加强世界遗产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全面完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促进我国世界遗产保护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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