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县级文保单位被野蛮拆毁迅速问责

近日,浙江省文物局对该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蓝田宫被拆毁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进行通报并问责,要求对被拆毁的文物原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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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蓝田宫旧名蓝田太阴宫,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蓝田村,占地约400平方米,始建于南宋乾道年间,迄今有800余年历史。古宫历经数百年风雨,失修塌圮,残宇萧寂。清康熙、乾隆年间重建宫宇3间,道光年间拆建前后殿各5间及左右廊和戏台等,光绪年间建后宫5间。经重修扩建后,古宫分为前、中、后三殿,是旧小南地区颇有名气的古宫,也是小南区唯一的集市庙会场所,“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1990年至1996年,按仿古手法先后整修三清殿、太阴圣母殿、前殿、走廊和戏台等。2000年,蓝田宫被列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5月4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蓝田宫被拆毁。浙江省文物局立即派出专人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鳌江镇政府于2016年将该地块列入治危拆违的红线范围。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得知消息后,曾多次约见鳌江镇政府领导,并致函该镇政府要求在城中村改造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蓝田宫的相关保护措施和要求。但鳌江镇政府仍在与温州汇中建设有限公司订立的拆迁协议书中明确要求“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于今年4月30日实施了拆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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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中一起典型的故意拆毁不可移动文物的法人违法案件。”5月8日,浙江省文物局紧急约谈平阳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指明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平阳县政府从快从严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原址予以重建。平阳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案情、启动问责程序,一批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第一时间受到查处。

据浙江省文物局负责人介绍,为遏制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的态势,进一步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特别是做好治危拆违工作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浙江省文物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文物安全状况进行大排查,以避免在治危拆违行动中不可移动文物再次遭受类似的损失。对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破坏、失盗、失火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于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安全案件隐匿不报、瞒报、漏报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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