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统村落,不变味不失魂

如何兼顾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更好地考虑保护与发展问题,确保传统村落的保护不变、不失灵魂。

保护传统村落,不变味不失魂

自然村落和传统村落是祖先遗留下来的具有丰富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居住场所。它们也是充满沧桑美和深刻记忆的精神家园。留住传统村落,留住文化和记忆的根源,给忙碌、茫茫、盲目的现代人带来内心的宁静和幸福。

保护传统村落,不变味不失魂

在轰轰烈烈的传统村落发展规划和保护过程中,我们保护了大量濒临消失的古村落,也有一些不良倾向:村庄保护的商业化氛围太浓,传统村庄被视为旅游提款机过于注重村庄整洁统一、宏伟高大的外观,忽视了村庄人的感受,失去了土著人、原始产业和行业、活力和活力。

及时出台《条例》,对传统村庄保护行为进行分类、设置框架、详细定义、规范约束,为公众提供远见的概念指导:传统村庄保护是一件非常严肃、非常专业的事情,需要理论指导、宏观规划,而不是在墙上画画,可以实施保护行为;它需要法律护送,而不是冒险、野蛮发展和极端功利主义。

保护传统村落,不变味不失魂

保护传统村落,不变味不失魂

例如,针对村庄保护中的空心化形势,《条例》规定,保护传统村庄应保持村庄空间、历史和价值的完整性,维护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内涵和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提醒人们保护有形村庄,保护无形文化,从人的角度注重保护,努力留住传统村庄的土著人,让他们参与村庄保护过程,认识到村庄的丰富价值,激活传统文化的信心和积极继承的热情,保留村庄固有的文化形式、文化生态和活文化,保留村庄的习俗和道德观念,保留村庄的灵魂和活力。

另一个例子是针对村庄保护过度商业倾向,《条例》强调注重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的连续性,防止传统村落空心化、过度商业化,提醒人们,村庄保护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赚取真金白银,而是为保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如果你因为赚钱而忽视了文化敬畏感,流于庸俗,霸王硬上弓,失去了传统村落的文化风貌,把文化遗产变成了文化遗憾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村民的意愿,尊重法律规定的保护规则,学会问人民,问人民,问人民,遏制和消除各种非利士倾向。

我们相信,有了《条例》的规范和引导,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的各种不良倾向得到了遏制,人们的文化敬畏、规律敬畏和生态敬畏将得到激活,保持传统村落的味道和灵魂。(文字/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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