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保护对策

  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不仅遗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也同时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它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共同的责任。
  在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庸置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古建筑物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价值特性,与现代建筑物相比,在防火安全保护工作上有截然不同的重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设计、规划、保护工作的重视。
  古建筑的地理及环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由于历史背景及长期变迁等原因,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也大都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如太原的崇善寺与周围的民用建筑只有一墙之隔,防火间距不足,对古建筑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可靠度均已大幅降低。又因其“客观的存在”,使得改变、改造其结构、增设消防安全设施相对困难。如何既不破坏古建筑物原貌,又能真正达到其防火安全的指标;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强对古建筑物的防火保护,应是深入研讨、亟待解决的问题。
  古建筑结构、材料安全特性
  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以山西为例,该省18118处文物建筑中砖木结构的就有9000余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文物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就有93处。无论是归属于何种形式的古建筑物,其结构及使用材料均已年久老化,斑驳陈旧。因此发生火灾后,在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几率上平均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远大于现代建筑物。
  2003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再加上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因此对古建筑物老化、陈旧的因素,在设计、规划、保护中要予以充分考虑。
  社会变迁及经济发展等因素,使得古建筑物丧失其原有的时代定位,由现代人来规划设计其防火措施,在达到的目的与目标上均已不同。特别是在整体效益上,要对有关经济效益性、社会安全性以及文明价值性予以有机统一。如何从传承过去、保障现代、发展未来中找到平衡,真正做到全面性防火安全保护就必须要具有现实和前瞻性的思维和意识。
  古建筑与现代文明结合的特性
  人类文明的发展是连续的、不间断的,现代文明与科学技术如何应用和体现在古代建筑的防火安全保障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古建筑物的深度内涵上寻求突破,找出症结,解决问题。
  1、古建筑防火工作的新理念
  由于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的防火措施截然不同,要达成整体防火安全的效益,在理念上就必需有新的认识,才能有新的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性。借鉴国际上古建筑保护的方法以及笔者多年努力从事古建筑保护的经验,顺应未来的防火保护发展潮流和趋势,归纳提出以下的理念:
  (1)主观与现实的矛盾性及历史必然性
  古建筑在客观存在的特性及意义上,有理想的一面,也有现实的一面。主观上我们期望“万无一失”,而客观原因使得技术、材料等在现代仍达不到实际的需求,但在人类永无止境的文明及科技发展上,应该肯定理想和现实终将达到必然的统一。
  (2)科学的发展思路及世代传承的客观性
  古人留下的建筑代代相传,在我们这一代也应传下去,同时应给子孙后代留出更加安全的空间,但不一定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应为后人运用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打好基础,同时我们必需提高对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三度时空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体思维去研究、分析和实施古建筑的整体保护。
  (3)根据古建筑的特性考虑延长其寿命
  古建筑也是有生命力和寿命特性的,在整体价值体现上应该是以“古”、“老”来定义。由此,在具体防火安全上应先做好“延年益寿”,再争取做到“返老还童”,未来再在“长生不老”上下工夫。
  (4)同步保护与积极开展不同专业资源整合的重要性
  对古建筑防火保护应该以“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予以积极推动,同时必须实行全方位、全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的结合,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整体安全的效益。例如在消防规划的编制上,应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进行反复的论证,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2、古建筑防火工作的几点对策及措施
  现代防火新的理念与技术日新月异,如何确实深入了解其有效的价值并应用于古建筑防火体系是相当重要的环节,现代科学技术及产品除能在现代建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外,还可以解决古建筑遗留的疑难问题。
  (1)火灾危险性分析及安全度评估技术
  虽然现代建筑与古建筑发生火灾的条件及几率不同,现代建筑是以大范围、高密度并不断发展为特点,古代建筑则是以重点突出、高度分散而存在,但都可以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用性能化分析的方法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及安全度进行分析和模拟演示,找出隐患所在,确定采取的有效措施,并作为设计规划的基础,为防火安全改造工程提供量化的依据。
  (2)古建筑引用现代防火分区的划分概念
  现代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是防火安全体系最重要的基础,也是防止火灾蔓延以及人员疏散的安全保证,是保证结构安全的枢纽。因此,对古建筑也可以根据容易起火的部位为依据,按照实际的距离大小来划分空间,形成“物理分隔”的纵深防御,再以此空间的间隔,规划设置各项防火措施及设备,达到防火安全目的。
  (3)移动式和固定式灭火设备的配置
  利用古建筑防火分区的概念,对于警戒区内灭火设备的配置,即可采用“移动式规划概念”来规划设置,用轻便移动式的灭火设备,依事先规划的关键路径,进行机动支援。另外,再结合警戒区、缓冲区的设立,固定式的灭火设备以及古建筑既有的防火保护设备,形成整体的配置效益,达成由外至内的全方位的防御。
  (4)加大对多发致灾因素的防范力度
  从古建筑最易引发的火灾原因分析,以雷击和人为纵火频率最高,因此,必须加大对于这方面的重点防范。以北京的紫禁城为例,自建成以来发生的较大火灾中,主要起火原因是雷击。近几年我国也发生多起因雷击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如2004年发生的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火灾等。由于放火原因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也不乏其例,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建筑尧庙广运殿因犯罪分子放火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广运殿砖木结构建筑一座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
  因此,对古建筑必须设置有效的避雷设施。古建筑内的可燃饰物等易燃材料要采取必要的阻燃措施。重点古建筑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值班巡逻。
  (5)根据古建筑的实际,分阶段实施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特性决定了其防火保护是相当具有挑战性及复杂性的工作,必须从各项专业技术的整合来分阶段的实施防火措施,以达到其整体的防火效能。因此,哪些是必须做到的,哪些是能做到的,哪些是技术上做不到而可从行政管理上做到的,都应予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并根据存在火灾隐患的客观性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依资源条件,按优先顺序积极予以办理。例如山西省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结合山西的实际,对不同的古建筑分别采取不同的防火保护措施,并通过积极的探索,形成了“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6)妥善运用古建筑既有的防火资源
  古建筑在防火安全上也有程度不同的考虑及设置,无论在防火墙、灭火设施、雷击防范上或其原设计的安全设置上均有特殊的考虑。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其设计精髓与内涵,结合现代先进的防火观念充分加以运用。
  (7)应用高科技、新材料,提升古建筑消防安全度
  成熟的高科技技术与产品,可在理论分析和实际应用上,解决遗留的疑难隐患,特别是以数值量化的模式,更准确的设计规划,提升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可靠度。因此,先进火灾风险评估技术以及性能化设计与分析,可积极应用于古建筑的防火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流芳人世。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保护对策  第1张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保护对策  第2张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保护对策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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